漂泊的萤火虫 发表于 2018-3-30 09:20

焦作市将停收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恢复至5元时代!

我市增加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公告内容:市客运管理处,各出租汽车公司:最近一个时期,由于天然气供应紧张、采暖季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浮等因素,导致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出租汽车出现了加气难情况。11月初我市城区车用天然气价格为5.3元/公斤,12月2日至今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到6.8元/公斤,增加了城区出租汽车运营燃料成本。通过调查研究、风险评估,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决定建立焦作市城区车用天然气价格与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联动条件车用天然气价格作为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以车用天然气价格6元/公斤为基准价,当车用天然气价格高于6元/公斤(含)并持续10天,启动增加燃油附加费标准;当车用天然气价格低于6元/公斤并持续10天,取消增加的燃油附加费标准。国家规定天然气价格浮动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2018年3月31日,因此,我市增加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二、联动标准车用天然气价格变动符合联动条件时,对出租汽车乘客加收燃油附加费标准为1元/次。三、其他要求(一)交通部门每天要对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监测,当达到联动条件时需报发改部门复核。需要增加或取消燃油附加费时,交通部门会同发改部门向市政府报告后,交通部门通知出租汽车公司执行联动机制,并督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明码标价以及向社会宣传公告等工作。(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出租汽车行业价格监管,对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三)交通部门要加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四)交通、发改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鼓励市民选择公交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出行工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2月15日

A深圳 发表于 2018-3-30 15:11

实事求是,

dong_2008 发表于 2018-3-30 15:20

实事求是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3-30 19:59

网约车还是挺干净的

樱花之恋 发表于 2018-3-30 22:12

不坐出租

山里的人678 发表于 2018-3-31 07:33

终于恢复正常了!

流浪在外 发表于 2018-3-31 09:50

恢复了也不坐。焦作的出租车让大家伤透了心。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3-31 10:33

网约车烧油还有利润,出租车烧气还不挣钱?

bingran88 发表于 2018-3-31 19:05

焦作的出租车司机确实差劲。好多人反映,比如:到地方顾客让停车,的哥非多走一些路蹦出五毛然后四舍五入多收一元加上燃气费收两元。

NickC 发表于 2018-4-2 09:24

出租车司机师傅确实很辛苦不容易 但是乱加价 宰客 很多司机都不是焦作本地的 曾经打过一次车 从三维到十七中都不知道怎么走 还得让我指路 怕跑错路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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