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水影 发表于 2018-5-9 10:33

焦作中站交警大队辅警酒后驾驶,致使1人死亡!

【情况通报】
2018年5月4日4时50分许,卢某驾驶豫HN5787小型轿车,沿市区新园路由西向东行驶到光华路丁字路口东侧,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魏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魏某当场死亡。

经调查,卢某系中站交警大队辅警,属醉酒驾驶。该案件已指定博爱县公安局管辖办理,卢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8年5月4日被刑事拘留。

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8年5月8日

心悦1984 发表于 2018-5-9 10:40

哇,能对自己人严厉,网上通报怪不得,焦作的交警,被人夸赞很多年了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5-9 11:52

这是咋喝的酒啊?居然喝到凌晨四点多

好好好人啊 发表于 2018-5-10 09:12

为什么要酒驾?没有自控力吗?

紫风2017 发表于 2018-5-10 10:34

强烈呼吁:千万不要酒驾,对别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
车撞坏了可以修理,可以换新车,人没了,不能重来,这对每个家庭都是不能承受之重!!!

习大大万万岁 发表于 2018-5-11 11:06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5-16 21:41

现在处理结果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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