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秘 发表于 2018-5-26 14:00

楼主为中国交通法制事业做出了一个市民应有的贡献!为你点赞!

红都佛跳墙 发表于 2018-5-27 17:06

光脚不怕穿鞋的,黑社会也怕不要命的,再说了,他们报复你有警察呢,你胆小怕事却一直敢和警察较真,这说明啥?

mengrufeihua 发表于 2018-5-27 21:09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5-29 10:38

mengrufeihua 发表于 2018-5-27 21:09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剧情出现荒唐的扭转,肇事逃逸抓到,一直没有提过自首,突然今天变成投案自首!

事故认定书只写承担全部责任?大家看看,更多的东西证据,望上级部门严查!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5-29 11:10

这也算是自首,我醉了!5.21日都破案了确定肇事人员,5.22日上午就变成投案了自首了!交警同志我向你致敬!不知道你们在忽悠车主的智商呢?还是在践踏大众的智商?服气!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5-29 11:39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iirangnit 发表于 2018-5-29 12:06

既然到了人民医院,真应该去看精神科,多大个事,你真得理不让人,不要抵毁我们的|110干警,戏是唱的不错,如果冷雹把你的车砸了,你还不得把天捅了。也不知你多大年龄,自己不烦自己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5-29 12:39

人家楼主要的是公平公正处理,有错吗?诋毁110没有那必要,110给人家公正处理了吗?大家都有质疑的权利,相信如果交警能做到公平把水一碗端平的话,楼主还会再提出异议吗?啥事都不是评个理字!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5-29 12:57

警察还有督察队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5-29 22:43

iirangnit 发表于 2018-5-29 12:06
既然到了人民医院,真应该去看精神科,多大个事,你真得理不让人,不要抵毁我们的|110干警,戏是唱的不错, ...

110报警都有录音,也没有几天,可以调出来!
110当时一位男士反复多遍问?这位女士,你能确定你精神没有问题吗?
可见当时问题的恐惧和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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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大杨树肇事逃逸人,历经13天已经抓到,却如此恐吓威胁报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