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啊!焦作这些人 姓名、身份证号都被曝光了......
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为曝光台现将市公安交警支队5月17日至23日查处的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为予以公布:
没啥丢人的,又不是犯罪http://www.shanyangwang.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12.png
行人闯个红灯不至于这样大动干戈、曝光隐私吧! 平平安安的好 觉得不妥,一个闯红灯的小事,还刻意拿到网上曝光? 其实根本不用如此费事,应修改交通法: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依客观事实划分责任。
:@现行交通法将非机动车和行人划为弱者,其实是在变相捧杀人民群众的坑人恶法 其实根本不用如此费事,应修改交通法: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依客观事实划分责任。
现行交通法将非机动车和行人划为弱者,其实是在变相捧杀人民群众的坑人恶
法。强烈建议人大代表修改交法此款:@:@:@:@:(:( 有规则可循,慢慢习惯,但不要提到丢人的“高度” 引以为戒,个人的确也犯过这错误:L:L 交警每天指挥交通,还得给行人讲解,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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