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九九九九 发表于 2018-7-27 17:28

刚刚!塔南路两起特大车祸处理结果有最新进展!

前段时间,焦作塔南路同一地点连续两天发生的两起车祸,闹得满城风雨!今天,这两起车祸的处理有了最新进展快来看看吧▼
7月8日、9日,焦作市塔南路铁路立交桥附近,两天之内,几乎在同一地点,接连发生2起因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惨烈的事故现场,深深地刺痛了广大市民的心。近日,2起车祸中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嫌疑人被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一经查:2018年7月8日4时56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醉酒后超速驾驶豫A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经塔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焦作市供电公司北铁路桥南侧200米处时,与前方被害人李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追尾相撞,造成被害人李某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二经查:2018年7月9日01时45分许,犯罪嫌疑人冯某醉酒后驾驶别克牌小型轿车(附载被害人司某)经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铁路立交桥南侧200米焦作供电公司附近时,撞至道路中心水泥护墙上,造成车辆损坏、被害人司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犯罪嫌疑人冯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上述两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冯某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遂分别对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特别是7·8塔南路交通肇事案,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由山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承办,经过阅卷、提审、并主动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引导侦查取证,该案从受理到办结仅用三天时间。目前,上述案件二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
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交通规则!
来源:焦作检察

jzwgs518 发表于 2018-7-27 20:24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遵守交通规则!

爱123_abc 发表于 2018-7-27 21:21

酒驾应当比照故意犯罪定罪量刑。这两起刑事犯罪就是故意杀人罪。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7-27 21:31

酒驾害人害己,安全是天

1225 发表于 2018-7-28 07:48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遵守交通规则!

房产信息港 发表于 2018-7-28 09:08

坚决不能喝酒开车

夏威夷的春天 发表于 2018-7-28 10:43

唉,喝酒别开车,两个家庭毁了

jzxxms 发表于 2018-7-28 11:39

酒驾危害大,莫要再酒驾,害人又害己,大家都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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