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帖最后由 楓葉飄零 于 2019-7-29 10:25 编辑公 告
焦作市盐业执法支队受焦作市财政局委托,按照《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罚没(扣押)物资假食用盐产品(工业盐)151吨进行公开、公正处置,并提供正规非税发.票。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磋商。一、基本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工商部门登记有效的企业单位;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公告期限本次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报名联系方式牛先生 13903914819
焦作市盐业执法支队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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