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阳商城 发表于 2020-7-9 09:22

群众没事的时候天天喊着点群众利益无小事,当群众有事的时候就开始推诿扯皮,当发生事故的时候,就开始找替罪羊,请相关部门把这个事当成个事来解决吧。

小山阳商城 发表于 2020-7-11 07:02

交警没办法,消防也法,社区无能为力,物业想关怕被骂和打!

小山阳商城 发表于 2020-7-13 05:51


http://magigm.shanyangwang.com/video/20200713/1594590688540112_980.mp4

小山阳商城 发表于 2020-7-14 17:28

07-01

      焦作市万联世纪城铜马尚品街,是一个“L”形的街道,西向对接友谊路,北向对接建设西路,在四创期间,按规定施划了车位,没画的时候让画车位,画了以后反而没人管,此小区是一个125000平方米的小区,1140住户,这条街是唯一的消防通道,请求焦作市公安部门,本着为人民负责,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态度,在法律框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法治的管理方式,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

纵论天下 发表于 2020-7-15 11:18

首先,看这条路的性质,是不是供社会通行,还是就是这个小区的内部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关键点是不是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

小山阳商城 发表于 2020-7-15 17:28

这条路关键是有社会车辆的通行,而且是好几个单位的车。

纵论天下 发表于 2020-7-16 08:31

万联世纪城或可以将此路所有权移交给解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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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里的违停能否找到执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