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的向日葵 发表于 2021-3-29 09:39

判了!焦作这个村居委会主任贪污、职务侵占!数额巨大!

3月24日上午,修武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职务犯罪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七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县政法委、纪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以及法院的干警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身为某村居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庭上,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悔改:“我知道错了......我利欲熏心,对不起组织对我的培养,辜负了组织......我认罪认罚,会积极退赃,争取早日出狱,回报社会。”

幻听vae 发表于 2021-3-29 11:15

哪个干部不是这样https://sylt.app1.magcloud.net/public/emotion/face_014.png

i酷睡觉了 发表于 2021-3-29 17:54

真是去冯河村调查调查村长都贪污十多年了

鼹鼠青年 发表于 2021-3-30 17:03

把别村的也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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