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hnjzxt多情 发表于 2021-4-30 15:21

多情聚焦:2021年4月焦作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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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9点,由多情的家乡焦作交警支队组织的“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四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别如下:
      1、2021年3月14日12时32分许,郭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后座载乘王某、郭某某),经解放中路北侧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程某驾驶的经解放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瓮涧河桥西侧人行横道处左后掉头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郭某、王某、郭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
故。
      郭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登记、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电动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且未安全驾驶,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程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在人行横道处掉头,承担该事的次要责任。
      2、2021年3月17日19时9分许,高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207国道温县西保丰村路段时,与行人周某相撞,造成周某受伤,三轮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高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行驶道路左侧,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2021年3月28日10时20分许,原某驾驶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经解放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丹阳水泥厂东侧处时,与杨某驾驶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4、2021年3月31日7时35分许,王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经卫校西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卫校西街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北约200米处时,与朱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附载侯某)经卫校西街由东向南左转弯时相撞,造成朱某、侯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淋婵 发表于 2021-5-2 07:02

中原路的事故呢?

zghnjzxt多情 发表于 2021-5-3 12:12

淋婵 发表于 2021-5-2 07:02
中原路的事故呢?

由于每起交通事故发生后,都有一个需要时间去做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成为典型案例并公开,可能都会滞后一些时日,特告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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