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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剧情扭转,大杨树肇事逃逸历经13天抓到,今天事故书变成投案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5-29 10:45
标题: 剧情扭转,大杨树肇事逃逸历经13天抓到,今天事故书变成投案了?!
如此这般那般……望上级部门提取录音证据,包括陈警官执法记录仪的内容!上周五录取再交流时,还是肇事逃逸,还在说肇事逃逸抓到,如今变成自首?解释!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5-29 11:03
周五就要给我的,当时我质疑,当时队给我解释,说肇事逃逸如何如何处理,一切就没有投案自首?!

望上级提取录音和相关证据!


作者: 难得糊涂123    时间: 2018-5-29 13:01
交警同志你真强
作者: 解放交管大队    时间: 2018-5-29 13:18
你好,5月10日晚和平街大杨树公寓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经解放大队办案民警多方努力,于5月21日晚23时初步锁定嫌疑车辆。5月22日早上8时许,办案民警给嫌疑车辆车主翟某打电话,要求翟某到解放交警大队接受询问,22日上午11时,翟某驾驶嫌疑车辆来到解放交警大队,如实陈述了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全部事实,解放交警大队当天将该车暂扣。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翟某“于2018年5月22日到本公安机关投案“的表述并无不妥。2018年5月29日,翟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解放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翟某作出罚款1900元,记12分的处罚,翟某持有的A2驾驶证被降级。
作者: 难得糊涂123    时间: 2018-5-29 15:04
执行规定,得到确切落实执行,才是咱老百姓最愿意看到的!结果的执行是关键!不过还是点个赞!
作者: 难得糊涂123    时间: 2018-5-29 15:25
处罚书公布一下呗!
作者: 解放交管大队    时间: 2018-5-29 22:59

你好,5月10日晚和平街大杨树公寓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经解放大队办案民警多方努力,于5月21日晚23时初步锁定嫌疑车辆。5月22日早上8时许,办案民警给嫌疑车辆车主翟某打电话,要求翟某到解放交警大队接受询问,22日上午11时,翟某驾驶嫌疑车辆来到解放交警大队,如实陈述了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全部事实,解放交警大队当天将该车暂扣。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翟某“于2018年5月22日到本公安机关投案“的表述并无不妥。2018年5月29日,翟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解放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翟某作出罚款1900元,记12分的处罚,翟某持有的A2驾驶证被降级。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5-30 00:33
解放交管大队 发表于 2018-5-29 22:59
你好,5月10日晚和平街大杨树公寓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经解放大队办案民警多方努力,于5月21日晚23时初 ...

投案?和电话要求、查到嫌疑人,这是两码事!

这是传唤、抓到!

另执法是否严谨认真?谁又在为违法者逃脱钻漏洞,玩文字,又滥用法规条例?谁在背后助长社会邪气歪风?…………

打击的、严查的,是要起到教育作用、警示的,
而今是报案人不断奔波、担惊受怕、被吓唬威胁、跑断腿还要看脸色、被吼来吼去……

为何至今肇事逃逸人态度蛮横,拒不道歉,拒不赔偿,拒不积极维修维修对方车辆!爱咋就炸,爱告就告!我车就开走了……




作者: 1wahaha1    时间: 2018-5-30 02:15
投案和自首,两个概念,给解放交警大队赞一个。

作者: 自在风    时间: 2018-5-30 08:36
同情楼主的处境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5-30 23:27
自在风 发表于 2018-5-30 08:36
同情楼主的处境

还有很多你知道的,你看到的,当然还有很多你不知道得和没有经历的!
你想维权?有理讲理?你没有后门前门?你就必须遭受先吼再吓再蒙…………纳税人不容易,普通百姓不容易!光面堂皇话都会说,但一定会听,最近焦作网上肇事逃逸、报案经历大家仔细读,都会明白点!

百度一下都能清楚的事,是否有人敢公开走前门?望及时能纠正错误,是否执法不严谨?漠视交通法规?背后不执行走形式???……
瞎说蒙骗同样是犯罪!

很多人留言,一部分人已懂!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5-30 23:43
解放交管大队 发表于 2018-5-29 22:59
你好,5月10日晚和平街大杨树公寓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经解放大队办案民警多方努力,于5月21日晚23时初 ...

回复的很快,执行没?2018年5月30日上午输入查询,仍然没有任何记过处分?
作者: 难得糊涂123    时间: 2018-5-31 07:21
我们看的是执行结果,而不是文字性得东西,认定的处罚有没有执行谁知道?
作者: 红都佛跳墙    时间: 2018-5-31 08:28
楼主,警察已经回复你了,第一,此次交通事故肇事方属于“肇事逃逸”,第二,虽然是肇事逃逸,但是尚不够刑事案件。所以依法对责任人处以扣12分,A2证降级,罚款的处罚。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6-1 17:22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5-31 07:21
我们看的是执行结果,而不是文字性得东西,认定的处罚有没有执行谁知道? ...


预想一下:

如果我们普通老百姓,有一天我们开车把别人撞了,又跑了,结果又抓到了!对方是奥迪新车,一年多的新车

结果交警过来对报案人说:

1 自己修修吧,自己也有保险吧!报案人说不行!
2  那要不去小修理厂吧?奥迪4S太贵!报案人说不行!
3 那我给你掏钱修修吧?报案人说找肇事逃逸人修!
3 那你自己拿刀去戳他几下!报案人说,犯法不干!

4 那你去法庭告吧,和我们没有关系,肇事人不赔付
5 我要行政复议,不用复议,下楼给你改改吧!不行,你被几个人吼吼一顿,你这是浪费警力!报案人说不行,尊重法律

我是撞车逃跑的,有我什么事,就不赔钱随便好,我逃逸,我也不用拘留,更不吊销,也不赔钱,扣分降极?电脑出现故障?目前没有扣分!

谁笑了,谁哭了……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6-1 17:40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5-29 13:01
交警同志你真强

大杨树肇事逃逸,出现应用法律错误,执行不落实?事故书多种不严谨错误和不符合实际事实的描述……

目前大杨树肇事逃逸逃逸案件行政复议进行中……

另期待公正公平,还望相关执法部门也用正确态度对待任何一个报案人,现在我们应该保护的是报案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处处为逃逸者找借口逃脱!

大杨树肇事逃逸案发生后报案人跑了20多天,几百趟,几百个电话,几十条短信,几十个录音维权过程,肇事逃逸从没有线索到抓到,发生什么,不在此表达……


肇事逃逸从出现到至今从不道歉,态度蛮横,更不积极赔偿修车,一句话,你告吧!
且还有多个执法人员从中让我们去小修理厂修车,要不说我们浪费警力……
谁给了他如此霸气侧漏的回声?
我们期待公正,要不法庭见!一起追责!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6-3 22:50
执法不严,违法必究!焦作教科版的肇事逃逸……
作者: 怀川民工    时间: 2018-6-4 08:57
我不是潘金莲
作者: 难得糊涂123    时间: 2018-6-4 15:30
可举报到督察队
作者: 要蓝天    时间: 2018-6-4 19:49
罚款1900元,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6-6 13:46
简单的一个肇事逃逸,非要通过找关系复杂化,有理拖死人家,无理的跑掉
作者: huyy00    时间: 2018-6-6 15:03
我日他的!是我不懂法,还是法律太深奥
作者: 光guang辉    时间: 2018-6-7 08:15

投案和自首,是两个概念,还是一个意思?解放交警大队请澄清一下吧?我虽然是名校毕业但是真的不太懂啊,感觉好乱,希望百姓的社会圈不要像娱乐圈一样哦
作者: q1bq1b    时间: 2018-6-7 08:38
所以说,学法律的都是语文和数学好的,很多条款不仅仅是字面意思,还要知道后边的意思。老百姓那脑子,只能被忽悠来忽悠去,忽忽悠悠就瘸了。不过这个事情可以关注一下,看看最后结果。现在居然还有人顶风作案呀。这种行情下还能找到这么硬的关系,不简单呀。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6-7 10:24
huyy00 发表于 2018-6-6 15:03
我日他的!是我不懂法,还是法律太深奥

还有更多的,没法公布的!更深奥的!

一分钱不赔我钱也可以,我自己修车!关键处罚都没有?!下一个受害者呢?还能咋搞?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6-7 10:49
光guang辉 发表于 2018-6-7 08:15
投案和自首,是两个概念,还是一个意思?解放交警大队请澄清一下吧?我虽然是名校毕业但是真的不太懂啊, ...

更会玩的,我们不懂!我相信交警督察部门会严查的!

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今天的执法不严、法律不严谨,法律应用错误、关系户投靠,会让更多的老百姓、人民群众报案人吃尽苦头、浪费公民大量时间和精力,耗费人力物力金钱,让坏人逃脱职责,老实人不断增加伤害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6-7 10:50
光guang辉 发表于 2018-6-7 08:15
投案和自首,是两个概念,还是一个意思?解放交警大队请澄清一下吧?我虽然是名校毕业但是真的不太懂啊, ...

更多的乱的内幕期待公布!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6-7 10:53
q1bq1b 发表于 2018-6-7 08:38
所以说,学法律的都是语文和数学好的,很多条款不仅仅是字面意思,还要知道后边的意思。老百姓那脑子,只能 ...

没有经历过交通事故处理,第一次涨见识了……


但执法犯法,违法必究!执法不严,必受严惩!

作者: 城市123    时间: 2018-6-7 16:17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6-7 10:53
没有经历过交通事故处理,第一次涨见识了……



解放事故科复议的队长,第一次去先吼叫报案人,又说浪费警力,又让报案人拿刀去戳肇事逃逸人,最后又说下楼给我改改事故书,如今出来复议结果,什么都是正确的,如此执法人员,胆大包天,包庇无视法律错误、日期错误、包括针对肇事逃逸人的处罚根本没有落实,如此事故人员,真是荒唐一幕
作者: 自在风    时间: 2018-11-13 08:30
真是荒唐
作者: sdschy    时间: 2018-11-13 23:48
看了这么久的帖子,发现焦作的天真不蓝!
作者: 难得糊涂123    时间: 2018-11-14 15:34
sdschy 发表于 2018-11-13 23:48
看了这么久的帖子,发现焦作的天真不蓝!

楼主帖子被删除了,还禁言,一篇“十问交警大队“”,交警队都在线,咋不敢说呢?交通肇事逃逸,这个人情……
作者: 伯爵爱伯爵    时间: 2018-11-14 16:33
牛逼的事故
作者: 难得糊涂123    时间: 2018-11-19 22:07
自在风 发表于 2018-11-13 08:30
真是荒唐

报案人就看看破案监控,可使交警一会一变,一会线路变了,一会监控坏了,13天,突然抓获了,是破案了还是早就认识?
两个人撞车,不公布原始清晰蛟龙,一句老子是对的,一个人就是一个人!明明监控是两个人撞车!
背后是什么猫腻,一次又一次蒙骗

作者: 难得糊涂123    时间: 2018-11-27 08:08
sdschy 发表于 2018-11-13 23:48
看了这么久的帖子,发现焦作的天真不蓝!

公开执法违法,抵抗法律!
作者: 难得糊涂123    时间: 2018-11-27 18:26
huyy00 发表于 2018-6-6 15:03
我日他的!是我不懂法,还是法律太深奥

8个月,有证据有录音,有理,还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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