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标题:
网络言论自由需有度!致“我骄傲的倔强”
[打印本页]
作者:
红玫瑰与水晶鞋
时间:
2018-6-19 21:20
标题:
网络言论自由需有度!致“我骄傲的倔强”
将陶一家属院内的问题反应网络上是希望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并解决问题,并没有对个人进行抨击。陶一家属院内的这件事是院内所有居民联合反应的事情不是“红玫瑰与水晶鞋”一个人的事情。
但“我骄傲的倔强”却对“红玫瑰与水晶鞋”发出个人攻击,网络言论是自由的但是这个自由是基于法律和道德范围内的!陶一家属居民如果对社会不满还会通过社区解决吗?就是相信党相信政府才会希望得到政府的解决!
有理没理不在字多字少,事实胜于雄辩。至于托教部有没证件的问题在“红玫瑰与水晶鞋”发表的文章中从来没有涉及!
作者:
借爱灵光
时间:
2018-6-20 20:09
即使有证件,也不能违规,想咋就咋。
作者:
断肠人
时间:
2018-6-21 08:19
有没有真正感兴趣的朋友?一起去调查一下就明白了。呵呵
作者:
98520ABC
时间:
2018-6-27 19:34
网络言论自由需有度!
欢迎光临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http://www.0391.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