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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河南伟彤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康福军、朱永杰身为法官,顶风作案,滥用职权、违法办案,造成企业停产、订单违约,数百名职工薪资停发。现向社会公开其二人的违法行为。
一、没有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冻结案外人货款。
2017年5月21日,康,朱二人在我们既不是被告又不是被执行人,更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我们的货款冻结。时隔一个月后,为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才事后下达《执行裁定书》将我们无辜列为被执行人。
二、在上级法院明确裁定后,仍一意孤行继续违法行为
我们接到《裁定书》后,随即提出了执行异议,上级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请求。可是康,朱二人无视终审裁定,于5月31日仍以无法律效力的《裁定书》,强行继续扣划我们的货款。
三、康,朱二人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而不顾,为了一己私,随意扩大执行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24条“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本案中,我们仅承诺以自己的酒楼为第三方承担责任,然而康,朱二人拒不执行该司法解释,滥用职权,任意扩大执行范围,将员工工资款冻结扣划,导致严重后果,侵害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有错不改,公然宣称要全方位报复我们
为了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我们随即到山阳法院向各级领导及康,朱二人报告情况,阐明事实,指出违法行为,希望得到妥善处理。康,朱二人先是以没收到上级法院文书为借口,掩盖其违法办案事实;又以没有时间阅读裁定和看不懂文书内容为理由拖延时间;在长达五天的交涉中,他们采取避而不见,编造理由等手段借故推脱,更甚者是,骗我们在烈日炎炎之下多次奔波,每天从上班等到法院下班人去楼空也不予理会,最终在职工集体上访的情况下,由院长督促其它部门下裁定解除了冻结。在此过程中,朱永杰公然宣称:在今后的日子里将不择手段对我们进行报复。
今天,我们为防止被举报人恶意报复,在万般无奈之下,把真相公布于众。我们坚信监察机关和纪检部门,会予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被举报人滥用职权罪。让习总书记所说:“要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得以实现。同时,我们保留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权利,并时刻关注该举报查处的进展和结果,同时承诺在整个举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编造事实虚假举报的行为,甘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河南伟彤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