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标题: 特困人员国家负责供养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风你是雨    时间: 2018-11-2 09:11
标题: 特困人员国家负责供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明确,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应适度放宽特困人员的适用范围、适当增加特困供养对象的数量指标,从实际出发,把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供养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为其构建最后一道社会安全网。
作者: 借爱灵光    时间: 2018-11-2 19:48
坚决支持这样的利民政策。
作者: 六月飞雪***    时间: 2018-11-5 10:13
好政策,赞

作者: x151xxxxxxxxx    时间: 2018-11-5 15:43
好好查查  有钱  还好车的人还吃低保的人
作者: jiaozuo期盼    时间: 2018-11-6 14:16
坚决支持这样的利民政策。




欢迎光临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http://www.0391.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