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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 告 [打印本页]

作者: 焦作交警.    时间: 2019-11-11 18:27
标题: 公 告

    根据目前我市道路通行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决定自即日起继续对下列道路机动车停放和通行实行管控:
    一、朝阳路(建设路—站前路)、工业路(焦东路—山阳路)每天7:00—20:00路内停车泊位禁止停车。
    二、朝阳路(建设路—站前路)继续实行由南向北单向行驶,友谊路(建设路—站前路)继续实行由北向南单向行驶。
     请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指示和有关规定停放车辆和通行,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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