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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知】关于暂停受理摩托车所有考试业务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雨    时间: 2021-4-12 17:10
标题: 【通知】关于暂停受理摩托车所有考试业务的通知
                     通     知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公安部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改革举措和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2021年5月底之前完成摩托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计算机电子化评判,确保考试评判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工作要求,我市宏达考场开始对摩托车考试场地进行升级改造。即日起,我单位暂停受理摩托车所有考试业务。广大考生可以关注“焦作车管所”微信公众号获取摩托车恢复考试信息。



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机动车辆管理所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作者: 涨跌随心    时间: 2021-4-13 12:42
o哦摩托车以后不需要假证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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