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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海省关于户籍落户时间的相关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大和小小    时间: 2021-10-11 09:45
标题: 青海省关于户籍落户时间的相关规定

1)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分公司的驻青员工等)在青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6月1日。

2)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6月1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具有青海学籍和考籍,且其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

3)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参加高考和办理省外就读登记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方可在青参加高考;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之后将户籍迁入的驻青部队官兵子女不得在青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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