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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1: 12月7日以来,孟州市南庄镇牛某、黄某、郭某、李某、谢某、崔某等6人先后主动到刑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出售、租借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事实。
案件2: 近日,孟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通过核查公安部“断卡”线索,发现南庄镇宋某的银行账户中存在大量可疑交易记录。经进一步的分析研判,确定王某、宋某的银行账户被犯罪团伙用来转移涉案资金,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随即对二人进行抓捕。经审讯,该二人如实供述为了获取利益,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将本人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从中收取一定好处费的违法犯罪事实。
警方提醒:若本人或身边的亲戚朋友有出售(借)本人或者他人银行卡、手机卡帮助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需立即终止行为并及时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断卡"小知识 任何一宗电话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简称“两卡)。从理论上讲,只要每张卡都实名实人、通讯和转账信息可追溯,就能及时确定嫌疑人,并为受害人追回损失。 然而,骗子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采取购买手机卡和银行卡的方式,这也滋生了买卖、租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的庞大产业。因此,在当前已经全面实现“实名制切的基础上,切断“两卡”的买卖、租售链条,就能大幅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
“断卡”行动 我们能做什么?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2、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3、深化法律观念,不贪图小惠小利,不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微信以及支付宝等账号,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
4、当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财富的获取离不开辛勤的劳动和汗水 没有捷径可走 通俗点说就是 不要卖卡! 不要卖卡! 不要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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