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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帖诬告人获刑一年
瑞洪百事通 5天前
本报商丘讯(记者 祁飞 实习生 章衡 通讯员 徐永忠)夏某的哥哥被打,夏某怀疑是本村的村干部姜某指使,就私下组织村民联名上告姜某,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没有达到目的的情况下,他又不断在网上散布言论、发布帖子攻击姜某。最后,姜某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夏某却进了监狱。日前,夏邑县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1年。
2010年12月,夏某听说哥哥被姜某的妻子等人打伤,怀疑背后一定是姜某指使,就到司法机关反映此事。后因证据不足,司法机关仅对姜某作刑事处理,并没有追究姜某的刑事责任。夏某认为没有达到目的,遂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夏邑县黑社会性质团伙谋杀上访人情况反映”等材料,举报姜某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而称霸一方、贪污公款、无故殴打群众等罪行,并且附上同村100多位村民要求处罚姜某的签名,以证实姜某的罪行激起了民愤。
检察机关指控,对于夏某的控告,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后依然没有追究姜某的刑事责任,当地党委政府撤销了姜某的职务,并给予纪律处分。夏某认为没有达到目的,不能善罢甘休,就变本加厉地利用QQ号以及网名为“黄页传媒”等方法,在家中上网发帖。从2010年12月14日开始,他先后在腾讯网、大河论坛、夏邑网吧友等处发表“中国第二个被谋杀的上访人”、“河南的乐清案”、“上访村民再遭谋杀”、 “村党支部书记谋杀上访人乡政府出面保释”等网帖30多个,内容大都是告姜某如何利用职位独霸一方打击报复上访人之事。
案件审理过程中,夏某承认,举报姜某,目的就是能引起领导和网民的注意,制造影响,让姜某受到法律惩罚,另外还能把姜某的妻子等人处理得重一点。“100多位村民的签名也不全是他们本人签的。”夏某供述:“帖子上的内容有的我知道一点,有的是听说,都写上了,为了引起领导的重视,我写得很夸张,许多用词过分一点。”
谈到发帖的影响时,夏某连说想不到网络这么厉害:“我写的帖子在网上一发不可收,网民转载,造成这么大的影响,也影响了夏邑县公安局的形象,为此事我感到非常后悔,还向公安机关写了悔过书,愿意接受政府的任何处罚,以后再也不干这样的蠢事了。”
法院查明,夏某反映的材料以及在网上发布的帖子已经公安机关查证,证明姜某没有构成犯罪。夏某的行为给姜某及其家人带来了精神上的损害,经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医学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证明姜某病情为创伤后应激障碍,与事件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捏造姜某有犯罪行为的事实向公安机关告发,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姜某有数十起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的帖子,意图使姜某受到刑事处罚,其行为使姜某及其家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同时也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情节严重,构成诬告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点评
网络的作用很大,一个“人肉搜索”,就可以让做坏事的人无处遁形。但是,刻意利用网络报复,夸大其词抹黑一个人的行为就不对了。殊不知,网络的力量越来越大,不当的行为可能造成极恶劣的影响,会受到法律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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