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交通违法被交警依法处罚后心存不满,在朋友圈发表辱骂交警的言论,还拍摄视频辱骂交警并大肆传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男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8年12月2日,侯某因在焦作市某路口因交通违法被交警依法处罚。侯某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对交警心存不满,在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不仅如此,12月4日,侯某还将一段交警在正常工作的场景连同辱骂交警的言语拍摄成视频,发布至朋友圈进行传播,继续发泄自己的不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侯某到案后,对自己公然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为时已晚。侯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示言论自由不代表肆意妄为,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执法权威的挑衅,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该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正当方式提出。若只因逞一时口舌之快,而随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来源:焦作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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