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了解并喜欢孩子,擅于和儿童沟通,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课堂控制能力 2、形象良好,气质阳光,有良好师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3、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性格开朗,善于表达 4、了解幼少儿口才、语言和心理的特点,擅长启发式兴趣教学,表演欲望强、能调动学生情绪 5、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有创新意识,有激情,工作积极上进 6、执行力强,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和互联网的使用技巧 专业背景:学前(幼儿)教育、师范类、播音主持、艺术表演、语言等相关专业 教育程度: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优先) 年龄:在20—40周岁之间,男女不限 优先条件:在幼儿园、早教中心、幼教培训机构、小学等实习过;有演讲、朗诵、主持、相声、小品、表演等特长者优先;有口才主持、阅读写作等语言文字类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书者优先;参加过相关比赛者优先;唱歌,跳舞、弹唱、绘画手工、讲故事等能力良好者优先;熟悉和热爱中国传统文化者优先;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李老师 13137910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