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焦作一男子竟在马路中间干这龌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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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1-22 09:43

正文摘要:

2019年11月17日,修武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在查看交通设施时发现,七贤大道与健康路十字口价值一万余元移动太阳能交通信号灯被人破坏,造成该灯无法正常使用,给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特巡警大队案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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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_grtiij 发表于 2019-11-28 14:08
损坏交通信号灯,等同于挑战交通法。我不知道这位的胆子到底有多大?你有单子咋不去天门城楼把毛的相片给咋了。
MB_grtiij 发表于 2019-11-28 14:04
损人利己的事,在你眼里是不是就可以干?
HOHO,你厉害了,你真牛逼。
大汉永存 发表于 2019-11-26 11:16
像这样的人就应该严惩,如不严惩将会给别人带了一个更坏的头儿。干的是断子绝孙的丢人事
明月高悬 发表于 2019-11-24 08:36
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借爱灵光 发表于 2019-11-23 03:43
应该受到制裁。
惊诧风云 发表于 2019-11-22 10:41
酒后滋事存侥幸,法网不漏终被抓
正义之士A 发表于 2019-11-22 10:00
武功高强,一脚可以把交通信号灯踢倒,难道修武县的交通信号灯是纸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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