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12月1日起,我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全国范围内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户政服务。
“跨省通办”实现了数据信息的跨省流动,避免申请人“两头跑”,具体工作流程为:01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 02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将准迁信息推送迁出地公安机关,并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人准迁信息及联系方式。 03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将迁出信息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 04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05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来源:焦作户政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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