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柠檬的向日葵 于 2021-12-23 10:59 编辑
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交费工作将于12月25日截止,未交费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办理参保交费手续。逾期未完成交费者,将无法正常享受2022年度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是居民健康的重要保障,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实行个人交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交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人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80元。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重症慢性病医疗待遇、门诊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等。
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在税务机关、乡镇卫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扫码交费;对于新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或变更参保交费地的居民,须到户籍所辖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登记交费。现场登记交费的居民,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交费。
未获得焦作市城乡户籍的流动人员,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等原件到现居住地所辖乡镇卫生院进行交费。县医保中心提醒,此次交费后享受待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距离此次交费截止还有4天时间,广大群众不要错过交费时间,以免出现生病后想参保而无法参保的情况。 来源:博爱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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