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内世居两代(含)以上少数民族户籍在藏的。 (2)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正式在编干部或职工,含援藏干部、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或职工、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或职工,其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 (3)除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外,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的,须有西藏户籍3年以上(高考当年的7月31日前迁入)、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 (4)三年来,经审核属实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的考生。 更多详情百度搜 西藏高考报名条件--异地高考报名政策(www.xjstxxx.com) 咨询电话:13503910148(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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