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是周强院长在2016年提出,并于同年纳入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它的具体含义就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这个定义明确了智慧法院的技术背景、根本宗旨、建设途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和实质内涵。 2017年0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做客中央台,解读两高报告热点和焦点时介绍:“智慧法院指的是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智能化运行与管理。”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有利于提升司法质效。近几年,各级法院收案数量呈现爆炸式增长,审判执行任务繁重,智慧法院建设的快速推进,要求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公平、公正和公信,将智慧法院建设成为了当前各级各地人民法院提升司法质效以及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最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重大突破口。一方面,通过完善信息系统服务于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工作,方便了法官更好地处理审判事务,全方位服务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审判水平;另一方面,实现了审判执行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储存和网上利用,审判业务系统中的数据共享真正实现了全过程、跨主体和跨介质的无障碍流动与共享,大力提升了办案效率,助力提升了审判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现代化。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开、公正和公信。社会在进步,科技技术在进步,在传承优良传统时应该保持与时俱进。“智慧法院”不仅是法院信息化追求的目标,也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重要支撑,搭建了一系列审判执行、司法公开的信息网,其中包括全国统一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让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形式呈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了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的需求,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避免了司法腐败的滋生,从而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将司法权置于阳光之下、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腐败无处藏身。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有效提高了司法透明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的公信力。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有利于巩固司法改革成果。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被认为是人民法院两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是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人民司法工作发展的车之双轮、鸟之双翼。”智慧法院建设为司法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司法改革引领着智慧法院建设发展。与此同时,司法改革举措并不能通过调整体制机制就能立竿见影。“只有建立起强有力、高效率、全覆盖式的监督体系,才能让这些改革举措真正落地生根,充分发挥促进司法进步的作用,更为巩固深化法院改革成效提供坚强保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智慧法院实现了全面覆盖性、互动及时性、透明公开性、科学智能性的目标,将案件全部运行情况始终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中,实现了对审判的内部监督工作全过程无缝隙覆盖,这正是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能够给予员额法官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智慧法院建设这无不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强有力地监督保障,更加科学规范地加强了司法管理,不断提高了司法工作水平。 可见,所谓智慧法院,就是让法院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焦作法院积正在极探索智慧法院建设。坚持科学化管理,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效果,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司法规律、体制改革全面结合,有效服务于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司法的公开、公正、公信、巩固司法改革成果,最终实现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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