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作山阳商城“五一”政府消费券来啦!4月29日开抢!手慢无!

[复制链接]
查看: 19451|回复: 0
排名
398
昨日变化

2135

主题

2012

帖子

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66852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4-27 16:3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29日、5月1日两天早上9:00
“共聚山阳·创新商城”
焦作山阳商城“五一”消费活动劲爆来袭!
大家赶紧调好闹钟准时抢!



所有在焦持工行卡人员
(包括外地来焦人员)
均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与领取


领券前准备

因本次消费券活动的规定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必须使用绑定的工商银行信用卡/借记卡付款才能进行消费券满减核销使用!

所以如果你幸运地抢到了消费券,
但是没有工行卡,
一定要赶快识别下面二维码进行办理哟!
毕竟领取的消费券是有使用期限的!

领券流程

领券时间:2023年4月29日,5月1日两天,每天早上9:00可参与抢券。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3日(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于放券日通过微信搜索"e生活plus"小程序进入平台首页-“本地专属”-“共聚山阳·创新商城”消费券抢券专区,即可领取各类消费券。

批发零售消费券(12选1):每人限领1张 (信用卡券或借记卡券) ,其中500元以上大额满减券为支付宝红包,1000元支付宝红包分两张发放。消费券活动使用期内有效,自领取之日起生效。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活动期内至焦作市参与促销活动实体商家消费结算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需提前绑定工行借记卡/信用卡付款)进行消费券满减核销使用。消费券活动使用期内有效,过期未使用自动作废回收。

商家名单


用券规则

1、消费券发放成功后可至领券记录页和微信卡包查看,领取到的电子消费券用于批发零售等行业商户的优惠促销,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直抵现金使用,不找零、不可重复、不可叠加使用。使用电子消费券可以同时享受企业开展的其他优惠活动。

2、电子消费券仅限市民本人使用,不得转赠。

3、企业和市民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参与活动企业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抢券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所有电子消费券不得用于充值、储值、预存,不得以充值、储值、预存方式核销消费券。

5、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对核销消费数量异常的商家,将向相关单位提请暂停兑付,并将有关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6、若对活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4000-112-580进行咨询(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1 无感无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我要提意见!
© 2022-2023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3319号-5 豫公网安备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