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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保证贷款
来源: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企业保证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企业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特点
期限灵活,能够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
企业保证贷款分短期贷款和中期贷款两种。短期贷款是指期限1年(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利率
按照有关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担保人相关材料;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程序
(1)申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书面申请。
(2)签定合同。如经农村信用社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则需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3)落实担保。签定借款合同后,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贷款获取。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农村信用社即可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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