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柠檬的向日葵 于 2021-12-9 10:08 编辑
被告人席某某,女,198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8821984********,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夫妻保健品店经营人,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住河南省博爱县**镇**村,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1年6月11日被博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1年7月15日经本院批准于次日由博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席某某在曾被博爱县公安局询问,且告知过其经营“夫妻保健”店内销售的性保健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下,仍继续销售同类性保健食品给他人。2021年5月25日博爱县公安局在被告人席某某开设的“夫妻保健”店内,查获“一炮到天亮”、“肾白金”、“硬的快”、“享硬玛卡浓缩片”、“红钻伟哥等性保健食品。经检测,被查获的上述性保健食品中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被告人席某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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