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柠檬的向日葵 于 2022-1-14 10:02 编辑
1月13日下午,许昌市举行疫情防控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12日禹州新增确诊28例
1月12日0—24时,许昌禹州市本轮疫情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8例,其中集中隔离管控发现26例,封控区筛查发现2例。截至1月12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03例,均在禹州市。目前,已全部闭环转运至省定点医院救治。303例确诊病例中,临床重症型1例,临床普通型65例,轻型237例。
许昌再抽调1850名医护人员对口支援禹州
1月13日8时,禹州市启动了第九轮全员核酸检测,许昌从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建安区又抽调1850名医护人员,分别由一名厅级领导带队,对口支援禹州,加快核酸采样、转运、检测速度,以最快的速度斩断病毒传播链条。截至今天12时,累计核酸采样981516人次。
许昌:“不入局就出局” 因疫情防控不力已处理13人 许昌整合市、县纪检监察力量,成立执纪监督工作组36个,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坚守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不入局就出局,上不去就下来”,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关键时刻退缩不前、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的,实行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已党纪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6人,责令辞去职务1人。
禹州:移动方舱检测实验室投用
实现一站式核酸检测 禹州市陆续开展大规模核酸筛查,为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禹州市从省外紧急调配两辆移动方舱PCR实验室及方舱工作人员43名,为禹州疫情防控再添“硬核支撑”。1月10日上午,搭建完成并投入使用。 这两台移动方舱PCR实验室使用后,日均检测能力可达2万管,按单人单采,最大检测能力为2万人份;按每10人混采,最大检测能力为20万人份。样本检测后,由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医疗垃圾处置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处置,坚决避免病毒外传。 检测样本即采即检,每批样本最快4小时出结果,实现了一站式核酸检测,大大节约了核酸样本运送时间,大幅提高了禹州市核酸检测速度和疫情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用最短的时间“捞干”病毒感染者。截止1月13日16:30点共检测完成单采30540管、混采11619管,合计146730人份。
禹州:全力做好1500多名建筑工地 滞留工人生活保障 本轮疫情发生后,禹州市建筑工地紧急停工,实施了全面封闭管理,导致部分外地工人滞留在施工现场无法返乡。据统计,禹州全市现有滞留工人1576人。 目前,已确定由永辉超市为建筑工地统一供应物资,确保滞留工人吃上放心菜、放心粮、放心饭,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在接收永辉超市配送物品时一律再次消毒,做好疫情防控末端管理工作。同时,禹州市住建局专门建立了建筑领域疫情防控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的政策和措施,并协调解决工地反映的各类问题和困难。 目前,滞留工人已全部做完8轮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禹州:采购8000份救助物资 尽快发放困难群众手中 禹州市对生活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积极开展救助帮扶,财政已拨款164万元,统一采购8000份困难群众救助物资,将尽快尽早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全市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越冬、平安过年。 开通求助热线电话。在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困难群众救助专班,开通求助热线电话03748880311、03748880322,安排12名同志专人专班、专职专责,24小时接听群众求助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和便民信息告知,负责群众生活困难求助的问题解答和解决,并向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交办困难群众求助或投诉问题。截止目前,共接到求助电话246个,已全部交办解决到位。 变主动求助为主动救助。下发《禹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防疫志愿者集中力量深入细致开展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全面了解本辖区内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易致贫返贫户、独居贫困老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家庭中生活物资储备情况,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的困难状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变群众主动求助为相关单位主动救助,及时给特殊困难群体配送或代购生活物资、防疫用品和药品。对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和低保救助条件的人员,可线上上报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待疫情过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对受疫情影响,生活暂时困难的群众,落实临时救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目前,已完成31户特困供养对象、85户116人城乡低保对象、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24份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这些困难群众在春节期间就能享受到相关救助政策。 统一采购救助物资。禹州市政府及时下拨164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采购8000份困难群众救助物资。目前,正在加紧配货,禹州市民政局已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沟通对接,安排6辆货车,待救助物资运抵中转站后,立即配送至各乡镇(街道),尽早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 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联动,确保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孤儿生活补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等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贴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位,将党的关怀和温暖及时传送给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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