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我市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因烧荒、烧田埂草、上坟烧纸或在林区内吸烟,不断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市民朋友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深刻。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焦作市林业局提醒全市广大市民朋友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管好自己的家,管好家里的人,互相监督,村村联防,家家联防,人人联防,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
具体做到以下“十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