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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3点半,由多情的家乡焦作交警支队组织的“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别如下:
1、2019年7月2日15时35分许,汪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武陟县兴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黄河大道交又口向右转弯时,与出北向南安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安某及二轮电动车乘坐人薛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汪某驾车逃逸。汪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2、2019年7月5日9时许,张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沁阳市曹瑾大街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张庄村路段左转弯横过道路时,与沿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的田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通过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田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机动车道,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3、2019年7月10日21时35分许,师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沿大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大行路与新华街口西约50米处时,撞到隔离护栏间的标牌杆上,造成师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师某醉酒驾驶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4、2019年7月23日6时40分许,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丰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茱萸大道交叉口时,与由南向北薛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通过路口,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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