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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戚担保,武陟一公职人员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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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17: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借款人慕某甲、慕某乙总是躲躲藏藏,难寻其踪迹,担保人慕某丙是某单位公职人员。

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依法将慕某丙拘传至法院,最终促使案件得以执结,三个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了王某5万元借款。

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慕某甲、慕某乙、慕某丙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2年11月29日,被执行人慕某甲、慕某乙因购买车辆向申请人王某借款13.6万元,并向王某出具了借条,借条上写明了借款人是慕某甲、慕某乙,担保人是慕某丙。

期间,慕某甲仅归还了3.6万元,剩余的10万元一直未归还,王某诉至武陟县法院。该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慕某甲、慕某乙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王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慕某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慕某甲、慕某乙未自觉还款,王某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郭凯受理此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慕某甲、慕某乙、慕某丙分别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三人限期履行判决义务,但三个被执行人均不还钱,慕某甲、慕某乙甚至躲了起来,每次干警去他们家里都寻不得人,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三人的财产也无所获。

承办人经深入调查得知,慕某丙是武陟县某单位公职人员,便决定以慕某丙为突破口执行此案。

近日,该院依法将慕某丙拘传至法院,向其言明他作为担保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作为公职人员,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所应承受的严重后果,  

慕某丙后悔地说道:“我和两个借款人都是本家亲戚,当时觉得担保一下没什么,谁知会给自己带来这么**烦,不过您放心,我现在就跟他俩联系,一定把钱还了!”当即联系了被执行人慕某甲、慕某乙,当日,慕某甲、慕某乙便现身武陟法院,三个被执行人积极与申请人王某协商还款事宜,鉴于三人目前的经济状况,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慕某甲、慕某乙、慕某丙达成和解,当日,三个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了王某5万元借款,申请人王某自愿放弃剩余债权,视为此案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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