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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这些人有福啦!符合这些条件的亲们可以申领补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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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9 14:3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
日前,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传来好消息,我市“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都提高了,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由原来的每月1720元提高为每月1900元;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由每人每月658.68元提高为每人每月728.40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中了解到,此次提高的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如下:        凡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由每月1720元调整为每月1900元,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经安排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由每人每月658.68元提高为每人每月728.4元。其中,养老保险484.50元、失业保险17.85元、医疗保险208.20元、工伤保险17.85元,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同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月合计2628.40元,由财政按原渠道筹集发放。应由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和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大病医疗保险(每年一次,6月份扣除)分别从下拨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中一并扣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代缴。
据悉,我市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该政策,确保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1900元(含代扣代缴的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市人社、财政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规定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的,将追究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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