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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我叫冯东海,男,64岁,生于1958年2月11日,身份证:410803195802111514。现居住于示范区苏家作乡侯卜昌村五组。实名举报博爱县柏山镇后乔村原书记乔友军,乔友军利用自己村支书的身份,伙同身边黑恶势力,用工程作套,骗取我们的钱财,致使我们上当受骗。仗着自己在村里的黑恶地位,借我们在村里建房之际,明要暗抢巨款(现金64万元以及材料费等)。
2013年8月经朋友介绍,几人合伙承揽了博爱县月山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简称甲方)共计五幢楼,即7#、8#、9#、10#、11#号。先行建设7#、8#两幢楼。8月29日,林州太行建设工程公司齐洪海(简称乙方)与甲方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后附复印件)。而7月13日,张利军和张建峰(未曾见过此人)与乙方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附复印件)。由此可见,招标只是过程,内部早已定好人。项目工程有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但所有相关资料均在甲方手中。
开始挖基础,打桩时就发生了问题。某日甲方代表吕香民、李明星无故停电,询问后得知,齐洪海通过乔友军(时任后乔村委书记)借他人30万元未归还,所以停电。经过协商他们说乔友军同意便可送电。后我询问齐洪海,他承认存在此事并说让我先拿出30万元还给他人,且保证三天后归还于我。因存在房屋抵押,我便从朋友葛胜武处给他们提供账号转帐30万元,直至下午5点钟工地才恢复用电。半个月后齐洪海向我转账18万元,顶账1万元,至今还有11万元未归还。
灌装、试压时由甲方指定单位试压,我们的技术人员老周(已死亡)因说他们的做法不规范就受到了对方人员的辱骂,并扬言要打电话叫老板准备进行殴打。考虑到老周的人身安全,我们提议让老周躲起来。老板赶来后一顿臭骂,对我们进行恐吓,威胁,我们害怕他们的黑势力,惹不起,这也导致了之后我们谁也不敢再说他们的问题。
当开始打基础时再次被叫停,给出的原因是协议约定开发商要交300万元,其中有一项100万元是农民保证金暂时可以不交,也就是200万元必须交。经过协商;我们先盖2幢楼交了100万元承兑汇票。工程继续开始,又干了几天,对方又说不行,必须先交够200万元,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又交了100万元,(这200万元都是葛胜武拿的承兑汇票)。才开始工作,大约干到了快过年。
很快就到了过年,农民工要工资,甲方没有把预售楼房钱拿出来,开发商齐洪海也不给钱,工人不愿意并报警处理两次,要求齐洪海拿钱,我们问齐洪海那些钱都干什么了,他说他也赔钱,给我们写了证明,(后面有复印件)。没有人出钱,最后政府、公安让我们包活的几人对钱给工人开工资,一共拿出51万元,我东拼西凑了33万元(其中卡里10万元,承兑8万元,现金15万元,)把工人工资开了。公安允许我们走,管理人员的工资没有开,最后才知道是乔友军只发放了干活工人的工资37万元,管理人员的工资14万元被其扣走。因临近过年,此事搁置。当时工地还留有我们建筑材料等(钢材20吨,废旧钢材2吨,空调4个,以及办公用具),后也不知去向。
过完年以后,去工地准备开工,却发现我们的看场人不在,换了两个人,告诉他们是干活的,他们恶狠狠的撵我们走,很不耐烦说让我们去找书记。当我们找到乔友军时,他却告诉我们不让干了,并扬言:“我想让谁干谁就能干,主要看谁如何表现。”问其原因时,他却以有事为借口就扬长而去。我们也实在没有办法,进不了工地。中间一年多的时间,我们也找了许多熟人说情,还是说要再拿300万元才可以继续干,我也没有能力拿那么多钱。我们干的工程是7号楼地面二层和8号楼地面三层。
2014年10月,我们找到齐洪海要房钱,他也说自己没有钱,钱在乔友军那,因害怕遭其报复将举报乔友军的证明给了我们,并再三强调其真实性。(后附复印件,当时交给月山镇宋副镇长)。
期间,2013年10月甲方让我们在工地对面果园盖了一个冷库,有图纸,成本大约14万元。我们并不愿意承包但遭到了对方的强迫。后甲方承诺建成后政府拨款结账。建成以后多次索要,两年后才给了两万元,至今还有十二万元未结。
2015年9月,农民工郭学成起诉我们三人(冯东海、张学强、张利军)索要经济损失,最终撤诉(后附复印件)。
因修高铁需要拆除我们建成的临时房屋,据镇领导说政府补了六万元,但我们并未受到补助款,也不知钱款去向。
综合最后,在后乔村楼房建筑投资371万元,欠款他人材料230万元,我这么多年所有的收入以及借亲戚朋友的钱都投身于此,身无分文,近十年来,我妻离子散,颠沛流离,靠亲朋好友帮助生活着,但是我始终相信公平正义的存在,始终相信党和政府会给我做主,还我一个公道。
检举人:冯东海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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