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迹山林
发表于 2018-11-30 22:23
为什么不尽可能的多画些停车位呢?像矿山西院门口人行道内侧,不妨碍交通,不妨碍安全,为什么不能画上停车位呢?想想12月4日后的单双日限行,车停哪里啊!!!愁啊愁!!!
寄迹山林
发表于 2018-11-30 22:25
焦东路矿山西院楼下,停车不占人行道、不占盲道、不违反交通安全法,怎么就被帖上罚款单那!!!???百思不得其解~哥!为什么不尽可能的多画些停车位呢?像矿山西院门口人行道内侧,不妨碍交通,不妨碍安全,为什么不能画上停车位呢?想想12月4日后的单双日限行,车停哪里啊!!!愁啊愁!!!
zhbzc
发表于 2018-11-30 23:10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zhbzc
发表于 2018-11-30 23:13
人行道至第一建筑之间停车也算违章停车于法无据!属于滥用公共权利!
jiaozuo期盼
发表于 2018-12-1 14:30
买不起房,买不起车,买不起车库
jiaozuo期盼
发表于 2018-12-1 14:31
买不起房,买不起车,买不起车库
cfq1970
发表于 2018-12-1 23:18
前段时间说严查电动三轮,老年代步车也没见交警这么积极,这一说有钱罚到处都是贴罚单的,连背街小巷也不放过。工作热情真高。
cfq1970
发表于 2018-12-1 23:25
致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心愿,也是我市“四城联创”的目标和要求。然而违法上路行驶的机(电)动三轮车和机(电)动四轮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巨大,仅2018年以来就发生1600余起,已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顽疾,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城市文明形象,也给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危害。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对机(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机(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无交强险以及 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闯红灯、违规载人、不按规定停放、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为:普济路(太行路口至映湖路口)以东、太行路(普济路口至山阳路口)以南、山阳路(太行路口至人民路口)以西、人民路(山阳路口至文汇路口)以南、文汇路(人民路口至龙源路口)以西、龙源路(文汇路口至民主南路口)以北、映湖路(民主南路口至普济路口)以北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道路的安全、文明、畅通、有序,请您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希望广大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驾驶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不要违法上路行驶。同时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劝告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要销售、购买、驾驶、乘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特别要让广大青少年儿童,远离这些违法上路行驶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创造焦作优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焦作交警衷心祝愿大家幸福平安!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8年9月
这也是你们要政治的,怎么没见你们那么积极,一有可以罚款的怎么那么积极。
hnjzwhc
发表于 2018-12-2 09:25
问焦作交警:路沿上人行道突然划了很多停车位,但是,都没有编号,能停车吗?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信件
天真无鞋
发表于 2018-12-2 14:44
焦东路矿山西院楼下,停车不占人行道、不占盲道、不违反交通安全法,怎么就被帖上罚款单那!!!???百思不得其解~哥!
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