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人在线 发表于 2018-12-6 1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小区怎么会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呢?都成广场、公共停车场了?
《焦作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执法范围已违反上位法,没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反而强调车头朝哪,一味罚款,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
城管局的活公安局抢着干。;P;P;P;P;P;P;P;P;P;P;P;P

焦作人在线 发表于 2018-12-6 1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果一律罚款200元,自由裁量权也太自由了,只能说执法任性了。

lyp9951 发表于 2018-12-6 19:43

焦作人在线 发表于 2018-12-6 1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 ...

谁会为那200块钱去打官司 再说他们都是一家人

要蓝天 发表于 2018-12-6 21:17

为啥我不要二胎?因为不想让孩子来这个世界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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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焦作交警开始行动了!@所有车主,小心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