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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焦作市修武县杨某举办的婚宴中,一名宾客酒后不慎从二楼平台坠落身亡,引起了一场官司。近日,修武县法院调解了这起赔偿纠纷案件,杨某一方赔偿死者家属7万元。
苏某醉酒误入二楼平台不慎坠落
死者苏某和杨某是朋友关系,也是初中时的同学。2018年1月4日晚,杨某结婚办喜事招待亲朋好友,苏某醉酒后上二楼看婚房,误入二楼平台不慎坠落。发现苏某跌落到一楼的天井中,大家一起将他送到了医院。可是苏某的颅脑损伤非常严重,经过十几天的抢救也没有挽回其生命。
苏某的父母将陪酒者诉至法院
对于苏某的意外死亡,其父母认为,主家杨某和陪酒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2018年6月4日,苏某的父母将杨某和六名陪酒者诉至法院。
修武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主家杨某和婚宴上的三名陪酒者对苏某的意外坠楼承担次要责任,分别赔偿死者家属7万余元和3万余元。对于这一判决,双方均提出上诉。焦作市中院受理后于2018年11月30日作出终审民事调解书,要求杨某分3次还款,于2019年3月前全部还完。
杨某不再履行还款义务
由于杨某在还了两万余元以后不再履行还款义务,苏某家属向修武县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
今年3月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修武县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杨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杨某以刚结过婚负债累累筹不来钱为由拒绝赔偿。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进行全面调查,发现杨某家中有两辆车,考虑到杨某和苏某的关系,执行干警巧妙利用同学情邻里情做杨某的思想工作,并向其宣传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给其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4月1日,杨某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将剩余的5万元死亡赔偿金履行到位,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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