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明显的故意,竟被认定为过失?请还我予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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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1 18:01

正文摘要:

本人于2017年5月26日中午1点左右被赵某驾驶的半挂牵引车撞伤。致轻伤一级 赵某曾于2015年2月15日在我位于建设东路墙南村口的电气焊修理部,焊车时欠下2500元加工费,期间多次讨要末果,后赵某又于2017年5月初再次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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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9-1-6 09:01
人在做,天在看
速贷100 发表于 2019-1-5 15:40
对方有财,谁能保护  弱势群体
18239198911 发表于 2018-1-30 00:53
越挫越勇
18239198911 发表于 2018-1-30 00:52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18239198911 发表于 2018-1-30 00:51
市里不行省里,省里不行就中央!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1-27 10:36
再告不赢就选其它方法  直接一点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15938154321 发表于 2018-1-27 09:33
还百姓法律公道
15938154321 发表于 2018-1-27 09:30
派出所太黑了
15938154321 发表于 2018-1-27 09:29
行政不作办
15938154321 发表于 2018-1-27 09:10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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