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yy00
发表于 2018-6-26 15:16
这个解放事故科的陈警官家伙啊!:lol:lol:lol:lol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6-26 22:58
zyxgy 发表于 2018-6-25 10:20
支持维权!
避重就轻呀!焦作交警督察部门举报看来也不起作用呀,关键问题不回答,就是往不痒的地方说!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6-26 23:03
光guang辉 发表于 2018-6-25 08:18
肇事者是一个人还是两个我们警察叔叔会看不出来吗?求真相啊,剧情越来越扑朔迷离了,可以拍成电影了啊 ...
焦作交警督察部门递交材料一条又一条写好了!很久了,也没有回复回电,难道果然如崔叔叔所说,证据杠杠的,已经如此明了,难道非要听到数钱的抖音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6-27 18:50
公布原始录像,真相将会浮出水面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6-28 09:50
6月19日,解放交警大队民警在纠正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过程中,遭遇违法行为人赵某某的阻挠、辱骂,赵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8日。这都能拘留,肇事逃逸都达不到拘留条件???猫腻在那里??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6-29 09:05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6-28 09:50
6月19日,解放交警大队民警在纠正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过程中,遭遇违法行为人赵某某的阻挠、辱骂,赵某 ...
好像现在相关部门的检举都不起作用,难道交通肇事逃逸如此公开的错误和拖延不执行就没有部门管吗?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7-1 10:03
必须要严惩某些人!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7-1 10:13
6月19日,解放交警大队民警在纠正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过程中,遭遇违法行为人赵某某的阻挠、辱骂,赵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8日。这都能拘留,肇事逃逸都达不到拘留条件???猫腻在那里??
难得糊涂123
发表于 2018-7-1 10:39
解放交管大队 发表于 2018-6-13 21:43
肇事人行为人翟某向办案人提供的短信截图,称对方当事人不是车主,不愿将车去定损,区区几百元的损 ...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7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行动。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对本省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行为的,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可以拘留”转为“必须”,一律采取罚款、扣分和行政拘留并用手段。
肇事逃逸案使得受害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带来较大社会影响。据悉,在全省涉及交警部门的474起信访案件中,60%是由交通肇事逃逸引发的。
省公安厅下文明确规定,一般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一律采取罚款、扣分和行政拘留并用手段;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人员,要一律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原则上不允许取保候审。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7-2 08:07
关键现在是肇事逃逸是两个人,拖了又拖,折腾又折腾,,只处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