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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道理,全市的慢车道于焦作市来讲,甚至对于全国来讲,这样出门就能违反交通法(专指拉大旗靠法敛财的交警而言)的地方比比皆是。但交警部门的人是不会换位思考的,因为他们穿有代表法律震慑百姓的衣服,手里握着随便惩治人“你妨碍执行公务”的尚方宝剑,再威风凛凛的大声训斥,百姓只能也只能唯唯诺诺的侧目而视。
君不见,只要交警想罚钱,仅山阳城地税所人行道南口就是依法敛财的一个小金库,何况焦作还不止有多少这样的路段?情况显而易见,只要是从人社大厦方向去山阳商城、欧凯龙、地税所,或者去丹尼斯方向购物办事的自行车电动车都会经过大转盘的西北角()速8酒店门前)这一段不到100米的慢车道。绕大转盘基本上不可能,除非政府投入一定的基础建设(如不留人行道装上栅栏天桥等),不然,这一地方永远是交警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聚宝盆。
我依然认为:慢车道与快车道同样完全不准逆行是仅局限于理论上的提法,实际操作还需政府大量的配套设施投入才行。(当然,万一那个领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一听说”逆行“就说违反交法,盛怒之下,下一步不要说慢车道不准逆行,人行道是不是也坚决不准逆行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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